发表时间:2018-02-06 13:03
第一条 本标准是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国安防协会)根据安防行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制定。本标准适用于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认定。
第二条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五个级别: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特级为最高级别。
第三条 特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500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不少于1000万元。
(二)企业近三年的收入总额不少于3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近三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亿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1000万元的工程。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名,并通过中国安防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连续有效运行时间不少于一年。
(七)近三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四条 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不少于500万元。
(二)近三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200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并通过中国安防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五)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六)近三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七)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五条 二级资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不少于200万元。
(二)近三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二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100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并通过中国安防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五)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六)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七)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六条 三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固定资产总值不少于50万元。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并通过中国安防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三)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四)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六)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七条 四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与从事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二)有从事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三)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
(四)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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