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9-23 13: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匠一招[2021]30号
项目名称:福清元洪高级中学学生运动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受[福清元洪高级中学]委托,对[福清元洪高级中学学生运动服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匠一招[2021]30号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③投标人应提供其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如投标人隐瞒事实,虽中标但被采购方查证违法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④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未提供说明或承诺或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待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4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10月14日][09:30](北京时间);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8.需要落实的招标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质疑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七、询问、质疑与投诉”要求执行,否则不予接收。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招标人: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地 址:福清市龙山街道元华路校园新村1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591-8522254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423号海西科技金融大厦11层 邮 编:350009
项目负责人:陈工 电 话:0591-83056720
电子信箱:532667720@qq.com
购买招标文件、缴交及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人:财务
电话:0591-83056720
购买招标文件、缴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账 号:35050188430000001534